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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硕士生提前攻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13 浏览次数:199 作者:    编辑:审核:

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学校《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2007年8月修订)》,请各学院认真组织2009级、2010级硕士生提前攻博工作。特通知如下:1.组织2010级具有学士学位的优秀硕士生(含本硕连读生)申请第一种提前攻博(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2010级本硕连读生也可以申请第二种提前攻博(完成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秋季入学);组织2009级具有学士学位的优秀硕士生申请第二种提前攻博(完成硕士学位论文)。2. 2009级自筹经费硕士生缴清全额学费后,2010级自筹经费硕士生缴清1.5年学费后,方能申请;3. 定向、委培硕士生缴清全部委培费用后,持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继续攻博的书面公函,方能申请;4. 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者,按我校2012年博士生招生目录及要求,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参加考核。5. 申请第一种提前攻博的2010级硕士生、申请第二种提前攻博的2009级硕士生,经考核被录取为博士生后,于2012年春季入学;申请第二种提前攻博的2010级本硕连读生,经考核被录取为博士生后,须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取得学位,于2012年秋季入学。其他要求具体见《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各学院及研究生按照如下时间结点开展此项工作:2011年9月15日至9月30日,接受报名申请;2011年10月15日前,学院考核完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第一种提前攻博适用)、《在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第二种提前攻博适用)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研究生院培养处受理申请和成绩审核(联系电话:84892485),研究生招生办受理报名及考核(联系电话:84895721)。研究生院2011年9月8日附件1: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附件2:在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第一种提前攻博适用)附件3:在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第二种提前攻博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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