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2年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竞争力,培育创新性、竞争性强并符合国家目标需求的后备科研项目,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的相关管理规定,现将2012年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类别和申请资格本次组织申报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包含以下几个类别:青年科技创新基金、杰出人才培育基金、专项研究基金、重大项目培育基金、科研基地创新创优基金。其中杰出人才培育基金的研究周期为5年,其余类型项目的研究周期均为2年。1.青年科技创新基金支持青年教师和科技人员开展学术思想新颖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本年度青年科技创新基金分为两类,第一类用于资助在2011年度国家基金评审中成绩良好但未获资助的项目,具体名单请于12月2日后到所在学院查询;第二类用于资助青年教师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开展学术思想新颖的探索性、前沿性、交叉性研究,以及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创新性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人文社科类项目中另设立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用于资助人文社会科学方面优秀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著作出版。申请人资格:(1)理工类:40周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含)以下职称。(2)人文社科类:原则上要求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资助强度:理工类青年科技创新基金:5万/项,人文社科类青年科技创新基金: 1-2万/项;学术著作出版基金:1-2万/项。2.杰出人才培育基金通过5年的连续资助,培育我校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及优秀青年基金的有竞争力人才。申请人资格: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学术影响力,成长潜力大,思维活跃,富于创新精神。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近5年作为主持人承担国家级项目2项;(2)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3)在国内外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系列论文;(4)获得高层次人才计划支持;(5)其他高水平成果。资助强度:每项50万,连续资助5年,每年10万。3.专项研究基金为促进学校科研特色发展与可持续发展,设立专项研究基金。本年度设立3个专项:航空发动机专项、无人机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1)航空发动机专项支持航空发动机的关键技术研究,为我国航空发动机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申报方式:自由申报。申请人资格:原则上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资助强度:5-7万/项。(2)无人机专项为持续提升我校无人机研究水平,支持围绕新型无人机关键技术开展基础性研究工作。申报方式:申报项目须符合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指南请于12月2日后到所在学院查询。申请人资格:原则上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资助强度:5-7万/项。(3)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重点支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有一定基础的研究,通过本项目的资助,能够形成一系列关键技术,为争取国家相关高技术研究项目、形成产学研成果转化奠定良好的基础。优先资助方向: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电网。申请人资格:原则上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资助强度:专项经费不超过20万,申请者必须提供课题组自有资金进行配套,配套经费不低于专项经费,设立专有帐户进行管理。?4.重大项目培育基金以国家重大需求为牵引,坚持国家需求与学校优势学科相结合,重点资助我校具备良好基础的研究领域内的培育项目,以提升我校承担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重大和重点项目的能力。2012年度拟设立的培育项目主要面向:(1)??? 国家(国防)973;(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3)???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请人资格:原则上要求具有良好组织协调能力的正高职称教师和科研人员,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申请第(1)、(2)类项目培育基金者]或者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申请第(3)类项目培育基金者]。资助强度:理工科:10万/项,人文社科类:2-3万元/项。5.科研基地创新创优基金资助我校在建设期内尚未验收的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展符合其研究方向和发展规划的创新课题研究以及促进其水平提升的科研活动。申请人资格: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资助强度:计划资助总经费50万左右。?二、经费开支范围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内容。项目经费开支标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科技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不得开支有工资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经费,不得偿还债务,不得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三、注意事项1.限项要求:(一)申报人同一年度限申报一项,参与项目数不超过两项;(二)有基本科研业务费在研项目者不得申请同一类型项目,但可申报其他类型项目,在研和新申请项目总数不超过两项;原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未结题者不得申报。申报人文社科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除外。2.已经获得过各类资助的项目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重复申请,违反上述规定者必须退回研究经费,且2年内不得申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3.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1年12月30日,项目申请人须通过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集中提交,逾期申请或以个人名义提交的申请不予受理。请按照所申请的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见附件1-1、1-2、1-3、2、3、4、5)。提交材料要求: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及电子版,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由所在单位汇总)。4.联系方式青年科技创新基金(理工类)、杰出人才培育基金、专项研究基金、重大项目培育基金(理工类)联系人:韩薇、李茁联系电话:84892758,84896136Email:hanwei@nuaa.edu.cn,lizhuo@nuaa.edu.cn地址:综合楼626办公室、628办公室青年科技创新基金(人文社科类)、重大项目培育基金(人文社科类)、科研基地创新创优基金联系人:张骥骧、王炜联系电话:84891868Email:zhang_jixiang@nuaa.edu.cn,ww@nuaa.edu.cn地址:综合楼612 办公室?附件下载点此处:2012基本科研业务费申报通知附件包含:1.申请书(1)青年科技创新基金—理工类(2)青年科技创新基金—人文社科类(3)学术著作出版基金(4)杰出人才培育基金(5)专项研究基金(6)重大项目培育基金(7)科研基地创新创优基金2.项目汇总表(8)2012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汇总表???????????????????????????????????? 科技部
???????????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bat365在线官网
邮政编码:21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