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建设是教育部学科评估指标之一,是品牌专业建设的基本任务,是各级教学成果的核心元素,更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在校院二级管理机制下,学校将秉持“择优培育、重点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材在教学工作中的基础作用。现决定启动学校“十三五”重点教材的立项申报暨省“十三五”重点教材的遴选培育工作。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修订教材
1.时间要求
出版时间为2011年1月1日以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日期为准),能在2019年10月1日前完成再版。
仅申报校“十三五”重点教材的项目,出版时间和再版时间可放宽。
2.建设范围
重点修订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和精品教材、工信部和江苏省“十二五”规划教材和精品教材、校“十二五”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和优秀教材、江苏省品牌专业核心课程修订教材等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教材。
(二)新编教材
1.时间要求:2018年10月1日前完成出版
仅申报校“十三五”重点教材的项目,出版完成时间可放宽。
2.建设范围
(1)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反映我校优势学科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大类)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
(2)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各类新型课程配套教材,如通识教育课程、导论课、新生研讨课、学科拓展课等配套教材。
(3)创新创业理论和实践教学的教材。
(4)双语教学和全英文授课的教材。
(5)江苏省品牌专业核心课程教材。
(6)江苏省在线开放课程配套教材。
二、立项数量
遴选总量为50部左右,其中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的数量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三、基本要求
(一)鼓励各级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主持相应教材建设项目,鼓励青年教师积极申报,鼓励专业组、课程组集体合作。
(二)鼓励数字化教材建设,鼓励融合在线课程等多类教学资源,形成APP教材或二维码教材。
(三)鼓励立体化教材建设,形成包括纸质精品教材、教师教学参考书、学生学习指导书、多媒体课件、试题库和资料库、录像、计算机软件应用、案例集、实验指导书等一整套教学资源。
(四)鼓励校企合编教材,形成理论与实践有效结合的教材。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1.项目负责人有未结题的教材建设项目;
2.已有相同立项教材建设项目。
四、项目管理
(一)立项教材将按照校重点教材的标准给予建设经费,后期入选省重点的立项教材的建设经费将提升至省部级教材资助标准,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教材的编写和出版。
(二)教材签订正式出版合同后,经项目负责人申请,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资助一定金额的出版经费,同时鼓励学院进行配套资助。
(三)建设期满,学校将对本批立项教材开展结题验收。因故不能完成的,主编需书面向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说明原因,申请延期或终止建设,延期申请最多一年;终止建设者,学校将收回已拨付的资助款项。
(四)申报基础好的、完成情况好的教材将优先推荐省部级以上规划(重点)教材遴选。
五、时间安排
(一)2017年6月15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并提交以下材料:
1、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1式1份。
2、申报材料
修订教材:
(1)《申报书》(附件1)1式2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说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情况附在申报书后,无须另作附件。
(2)教材样书1套。
新编教材:
(1)《申报书》(附件1)1式2份。主编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情况附在申报书后,无须另作附件。
(2)教材样稿1份。
上述材料1请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2017年7月初,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学校审定后公布立项教材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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