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20〕1 号)文件精神,今年的高校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重发工作现已开始,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所需提交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申请补发;证书损毁影响使用的,申请换发;证书上信息项有误的,申请重发。申请教师资格补发换发重发,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小二寸证件照(其中一张贴在身份证复印页上)(样式见附件 1);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此表在个人人事档案中,请自行到学校档案馆借阅);
3、申请补发换发的,需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 2)一式二份,申请重发的,需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附件 3)一式二份。教师资格证书因遗失需补发、同时还需变更证书信息的,需依次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各一式二份。申请表上均需按要求粘贴证件照。
4、申请换发或重发的,需提交证书原件。
5、申请信息变更的,需提交佐证性材料。
6、《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 4,以下简称《汇总表》)。
二、注意事项
1、根据教师资格制度有关规定,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由认定机构负责。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只受理江苏省教育厅(或江苏省教育委员会)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换发重发申请。其他省份或机构认定的证书,由原发证机构负责受理。
2、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原则上不予变更(与认定时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信息库中登记的内容不一致的除外)。
3、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申请补发的,不需要登报声明。
4、身份证号由一代15位正常升二代18位的,不予变更;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更,或姓名、民族等个人信息需作变更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5、因信息有误重发的证书,一般将变更证书编号。
请各单位收齐本单位材料后,于2020年5月21日前交师资办,逾期不予办理。
6、新证书预计于7月份完成制发,领取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将存入个人档案。
联系电话:84892739。
邮箱:szb@nuaa.edu.cn。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3. 身份证复印与照片粘帖式样
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汇总表》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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