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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21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健康复试须知

发布日期:2020-12-21 浏览次数:4111 作者:谭蕾 编辑:谭蕾审核:

为了保障广大复试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考生自我防护意识,承担对社会的防疫责任,特制定考生健康复试须知如下:

一、复试前准备

1、复试前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不能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者,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及时将考生信息报我院。

2、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南京防疫政策和要求。提前申领“苏康码”,并在参加复试前通过“苏康码”界面进行健康申报,以便进入复试点时接受检查。凡发现复试前14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申领途径: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点击“防疫专区”或搜索“苏康码”,进入“苏康码”服务;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苏康码”,完成实名认证后方可获取“苏康码”。暂不能确定到达后详细地址的,可暂填南航将军路校区地址,待详细地址确定后,自行更正。

3、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复试前须签订《健康应试承诺书》(附件一),按要求签订后在进入复试点时出示并上交复试工作人员。复试过程中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二、入场检查

1、考生须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点,凭有效身份证件经身份核验、体温测量后由南航将军路校区东门(静淮街)步行进入校园。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点。

2、听从复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和登记。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校园,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医疗人员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进入校园参加复试的条件。

三、应试要求

1、复试过程中,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2、复试过程中,如突感不适,应主动联系复试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3、复试结束时,须按复试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不得在校园内滞留。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1225日(周五)8:30考生提前半小时即8:00到场);

地点:将军路校区D2教学楼D2107教室;

因疫情防控要求,不可现场查看复试地点,现将复试地点相关地图二维码附下:

校区东门地址:      D2教学楼地址:

五、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

咨询电话:025-84892805


附件一:健康应试承诺书.pdf

附件二:学院2021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审核合格名单.pdf

附件三:学院2021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审核合格名单-补充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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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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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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